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輸入查驗辦法 第7條 法規: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輸入查驗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7條 輸入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採逐批查驗:一、同一報驗義務人前一批為加強抽批查驗之同產地、同貨品分類號列產品,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二、查驗機關基於品質或衛生安全考量,予以逐批查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