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農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18條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相關之審查、訓練、輔導、評鑑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