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8條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再利用許可文件及核定計畫書,應副知本法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及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