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14條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得委託專責機構、相關機關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開發及技術轉移等之研究、訓練及管理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再生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