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第9條 再生利用者進行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所設置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接觸之表面採不透水材料構築。三、具污染防治設備及措施。四、具防止及警示火災、爆炸之功能。五、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得再生利用農業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方式。六、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得再生利用農業再生資源項目時之指定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