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查驗辦法 第8條 法規:基因改造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查驗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第8條 依本辦法規定應檢附之文件或資料非以中文或英文製作者,應附繳中文或英文譯本。依本辦法規定應檢附之文件或資料屬國外政府出具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其屬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主管機關出具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