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人道屠宰準則 第6條 法規:畜禽人道屠宰準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6條 畜禽屠宰作業除應依屠宰場設置標準及屠宰作業準則規定外,應經人道有效致昏及充分放血之方式為之。電擊器、撞擊器、氣體致昏設備或其他符合人道致昏作業使用之設備,應維護良好狀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