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規:畜牧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相關法規 畜牧法母法 第四章 產銷調節及輔導 第17條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為辦理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業務,對畜產品有關之畜牧團體、畜牧場、飼養戶、販運商、飼料商及動物用藥品商等提供服務時,得向其索取相關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