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畜牧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相關法規 畜牧法母法 第三章 種畜禽及種源管理 第13條 前條之種畜禽血統登錄證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種畜禽來源。二、種畜禽飼養場所。三、所有人及其地址。四、種畜禽類別。五、品種或品系。六、種畜禽性別。七、種畜禽特徵及識別標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