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規分類
行政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畜牧目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第2條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2條
適用本辦法之特定
寵物
種類為犬、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
上一條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下一條
第3條
經營特定寵物繁殖之業者(以下簡稱繁殖業),其特定寵物繁殖場(以下簡稱繁殖場)應具…
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3條
經營特定寵物繁殖之業者(以下簡稱繁殖業),其特定寵物繁殖場(以下簡稱繁殖場)應具備之設施如附表一。經營特定寵物買賣或寄養…
第4條
繁殖業、買賣業或寄養業(以下簡稱特定寵物業),應於每一特定寵物繁殖場、買賣或寄養之場所(以下簡稱營業場所),具備符合下列…
第5條
申請許可經營特定寵物業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一、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
第6條
前條第一項申請有文件不全或其他得補正之情形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直轄市或…
第7條
第五條第一項申請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合於規定者,發給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前項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
第8條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許可證記載事項有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第9條
特定寵物業歇業、停業或復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歇業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填具歇業報告書,連同許可證,報請…
第10條
經營特定寵物業,應具備之條件如下:一、由專任人員每日照實記錄特定寵物之飼養管理與照護情形,並保留二年備查;直轄市或縣(市…
第11條
特定寵物繁殖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繁殖之特定寵物,不得來自未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許可證之繁殖業或買賣業。二、特定…
第12條
特定寵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買賣業不得買賣之:一、未離乳或未達適當週齡。二、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三、罹患法定動…
第13條
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二項規定,將下列登載寵物相關資訊文件,提供予購買者:一、寵物登記證明。二、特…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