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自用飼料許可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自製自用飼料許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9條 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遺失或損壞者,應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其屬換發者,應繳銷原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