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 第8條 法規: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二章 飼養管理 第8條 管理人員應將收容處所內動物列冊登記,登載項目包括編號、品種、毛色、性別、進入日期、入所原因、捕捉地點、晶片號碼或其他可辨識身分資料、特殊生理狀況及照片,並自接收日起三日內於網站及動物飼養之欄(籠)位前公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