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四章 漁具、漁撈方法及混獲忌避措施 第22條 鮪延繩釣漁船在印度洋南緯二十五度以南作業,應使用以下三種海鳥忌避措施中之至少二種,並應將每次作業所採行海鳥忌避措施記錄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其措施規格如附件十一:一、夜間投繩且甲板燈光減至最暗。二、驅鳥繩。三、支繩加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