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64條 法規: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九章 轉載或卸魚港口之指定及管理 第64條 鮪延繩釣漁船於國外港口卸魚或轉載者,於提交卸魚聲明書或轉載確認書時,應另檢附自港口國取得之核准卸魚或轉載相關文件。港口國未規定須申請核准卸魚或轉載相關文件者,應檢附含魚種及漁獲量資訊之提單、入庫證明、發票、交易明細等漁獲流向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