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6條主管機關為辦理漁業權登記,應置備左列漁業冊:一、專用漁業權登記冊。二、定置及區劃漁業權登記冊。三、入漁權登記冊。四、漁場…
- 第7條漁場圖冊應記載漁業權或入漁權之登記號數及登記年月日,並依登記號數之次序編訂之。
- 第9條漁業冊號數依左列各款記載其號數。一、登記號數欄依本冊登記號數之次序記載。二、事項號數欄依事項欄登記事項之次序記載。
- 第10條漁業冊登記用紙,每份一頁,每冊五十頁,每頁依次編號。前項用紙不敷記載時,應編製新用紙,以同一登記號數及頁數接續登記;並於…
- 第11條漁業權人,抵押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申請抄發漁業冊,或閱覽漁業冊及其附屬文件。為前項之申請者,應於申請書中記載左列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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