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