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第15條 法規: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15條 現任漁會總幹事於該屆次中途接任,年度考核次數未達二次者,不適用第十三條及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