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法規:漁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相關法規 漁會法母法 漁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漁會聯合訓練互助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六章 權責劃分 第26條 漁民小組組長之職責如下:一、召開小組會議。二、指導會員異動申報。三、協助推動漁會業務。四、反映小組會員意見。五、宣達政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