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及出席上級漁會之會員代表。
二、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及事業資金之金額。
三、議決會務、事業計畫與報告及年度預、決算。
四、議決各種章則。
五、議決漁業改進推廣費之收繳及運用。
六、議決對外借款及放款之最高額。
七、議決漁會財產之處分。
八、議決本法第十八條所定會員除名之處分。
九、議決其他有關會員權利、義務事項。
漁會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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