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 第3條 法規:漁會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相關法規 漁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漁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漁會聯合訓練互助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漁會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導、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