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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本條文有附件第29條運搬船從事海上轉載,經營者應於海上轉載漁獲物五日前,擬具運搬計畫書,並檢具相關資料(附件四),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申請日…
- 第30條申請港內轉載或前條運搬計畫之運搬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一、未符合第二十六條規定。二、由主管機關提列為不合作運搬船…
- 本條文有附件第31條秋刀魚漁船將漁獲物轉載予運搬船、加工船或加工船附屬運搬船前,秋刀魚漁船、運搬船及加工船應分別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及使用NP…
- 本條文有附件第31-1條漁船進行餌料、油料、物資補給或人員轉移等移轉行為,接受移轉行為之漁船經營者或船長應於預定移轉前二十四小時填具海上移轉預報…
- 第32條秋刀魚漁船、運搬船、加工船或加工船附屬運搬船當航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許可海上轉載:一、船位回報器故障未修復。…
- 第33條秋刀魚漁船於港口完成卸魚後,漁獲物再交由運搬船載運出港者,視為轉載,應依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
- 本條文有附件第35條運搬船接受漁獲物轉載時,應區分各秋刀魚漁船之漁獲物,並備置漁獲計畫及詳實記載漁獲物存放位置之船艙圖,以備查驗。秋刀魚漁船…
- 本條文有附件第36條秋刀魚漁船之漁獲物進入國內外港口卸魚,應由下列人員依期限填具卸魚預報表(附件七),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申請日之末日為例假…
- 本條文有附件第37條秋刀魚漁船之漁獲物完成卸魚,應由下列人員依期限向主管機關提交卸魚聲明書;聲明書格式同附件七:一、秋刀魚漁船卸魚:經營者或…
- 第38條漁船經營者及船長應接受主管機關或公正第三方,派員於港口執行卸魚或轉載之漁獲查核。經主管機關指定應接受查核之漁船經營者或船…
- 第39條秋刀魚漁船於完成銷售或卸魚後,經營者應自完成銷售或卸魚六十日內,將銷售或庫存資料報送主管機關;銷售資料至少包括銷售對象、…
- 第3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罰:一、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轉載,或遇不可抗力時未於轉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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