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第2條 法規: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2條 進口漁業生產所必需之漁船、漁具及漁業資材,為國內尚未生產或生產不足者,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標準如附表。進口前項貨物申請免徵關稅者,應檢附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