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20條 法規: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三章 田間試驗之管理 › 第三節 生物安全評估 第20條 申請生物安全評估,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生物安全評估計畫。二、審議通過之遺傳特性調查報告或第十四條第二項之審查證明文件。三、計畫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小組審議完成之文件。四、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