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從事捕撈南方黑鮪之鮪延繩釣漁船(以下簡稱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其作業組別區分如下:一、季節性專業組:以南方黑鮪為主要漁獲物,並分為下列三組:(一)中南印度洋組。(二)西南印度洋組。(三)漁獲返國銷售組:需將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數量南方黑鮪運返國內銷售。二、混獲組:非以南方黑鮪為主要漁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