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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申請核發南方黑鮪漁獲監控文件,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一、經鮪魚公會認證之漁船捕獲南方黑鮪通報紀錄表;其格式如附件六。
二、運搬船轉載南方黑鮪魚貨數量明細證明書。
三、鮪魚公會出具漁船繳交轉載確認書所載冷凍鮪旗魚類漁獲數量減船代償金證明文件。
四、漁獲標識表。
五、資料完整打印之南方黑鮪漁獲監控文件三份。
南方黑鮪漁獲物曾經海上轉載者,漁獲監控文件之轉載欄位應由漁船船長、漁獲物運搬船船長及區域觀察員確認該轉載,並共同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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