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三章 漁獲物標籤管理及漁獲通報 第22條 漁業通訊電臺於接獲船長或漁業人通報後,應查明漁船船籍或定置漁場設置地點,及代為填寫太平洋黑鮪漁獲通報表(格式如附件三及附件四),並將通報資料上傳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系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