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三章 漁獲物標籤管理及漁獲通報 第15條 經許可從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於作業前,漁業人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當年度太平洋黑鮪標籤,始得進行捕撈,且標籤不得提供他船使用或使用他船申領之標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