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第4條 符合下列要件之遊客進入森林遊樂區,得免收或減收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一、未滿十二歲者。二、軍警、學生。三、六十五歲以上者。四、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五、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之志工。六、二十人以上之團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