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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依森林法第四條規定視為森林所有人所經營之森林,比照私有林辦理竹、木登記。
承租國有林、公有林之林地者,應向出租機關辦理竹、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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