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商管理規則 第9條 法規:糧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9條 糧商及其分支機構發現登記事項有遺漏或錯誤時,得檢具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更正。遺漏或錯誤係由當地分署造成且有案可稽者,由當地分署逕為更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