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商管理規則 第14條 法規:糧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14條 糧商及其分支機構應依商業團體法規定,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所在地相關糧食同業公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