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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目
糧商登記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糧商登記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
糧商登記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4條
本
標準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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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每三年應辦理定期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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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本標準依糧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申請辦理糧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或申請核發糧商登記事項證明文件之糧商,每件徵收業務規費為新臺幣三百元整…
第3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每三年應辦理定期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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