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 第7條 法規:種苗業者應具備條件及設備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7條 前條經營登記簿應妥存至少五年,供主管機關必要時之查閱。前項資料涉及營業秘密部分,主管機關應予保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