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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經我國與他國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法人與國際有機認證機構(組織)簽訂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認證相互承認協定或協議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公告該國家或國際有機認證機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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