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第60條 法規: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罰則 第60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但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所定之罰鍰,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之。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