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肥料管理法母法 第4條 申領或辦理展延肥料登記證,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繳納之證照費,新領者,為新臺幣三千元;展延、補發或換發者,為新臺幣一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