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管理法 第5條 法規:肥料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登記 第5條 肥料非經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發給肥料登記證,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肥料登記證之申請條件、程序及發證規定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