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二、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製造出廠或輸入之肥料,其品質未符合登記成分或本法規定之規格者。三、違反第十七條規定者。四、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五、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避、拒絕或妨礙查驗或抽取樣品者。六、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拒絕封存或具結保管者。七、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者。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肥料,經通知限期處理而未處理者,得沒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