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母法 第20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對特定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實施計畫產銷,得會同有關機關為下列之措施:一、訂定生產目標。二、劃分農產品或原料供應區。三、訂定產銷配額。四、訂定農產品或原料收購規格。五、訂定最低收購價格。六、輔導產銷業者採行契約生產或契約收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