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母法 第12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之發展基金,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設立財團法人;其基金之捐助、管理及運用,應於章程內訂明,並專戶存儲。各業發展基金應將年度計畫、預算及年度業務報告、決算,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