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56條 法規:農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農民福利及農村建設 第56條 中央政府應設立農業金融策劃委員會,策劃審議農業金融政策及農業金融體系;其設置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據前項政策,訂定農貸計畫,籌措分配農貸資金,並建立融資輔導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