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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
各項會計帳簿及會計報告,除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十年。
會計憑證涉及政府補助或委辦經費者,應依其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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