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法規: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會計目 第二章 會計憑證 第10條 原始憑證,其種類規定如下:一、外來憑證:自該農業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二、對外憑證:給與該農業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三、內部憑證:由該農業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