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法規: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國際事務目 第5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