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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申請水產養殖設施之容許使用,其經營計畫應敘明下列事項:一、設施名稱。
二、設置目的。
三、生產計畫。
四、申請用地使用現況、經營概況及鄰接區域現況分析。
五、興建設施之基地地號及興建面積。
六、設施建造方式。
七、引用水之來源及廢、污水處理計畫。
八、對周邊農業環境之影響。
九、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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