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5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第5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廣播、成音設備之管理及維護。二、電腦資訊設備之管理及維護。三、廣播、轉播站之管理及維護。四、廣播系統及機電之研究發展。五、其他有關機電設備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