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企劃科:
(一)農糧產業發展政策之研擬、協調及督導。
(二)中長期農糧發展計畫方案之策劃、審核及協調。
(三)施政方針與施政計畫之研擬、策劃及督導。
(四)本署施政報告與重要措施成果之彙編及協調。
(五)本署農糧產業科技發展與推廣計畫之綜合協調及彙辦。
(六)關於本署協助辦理國際與兩岸經貿事務之協調及彙辦事項。
(七)農業優秀人員、十大經典神農、十大績優農業產銷班獎勵案件之處理。
(八)農業專業訓練計畫之研擬、執行及督導。
(九)所屬各分署業務之綜合聯繫、協調及查察。
(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二、調查分析科:
(一)農糧生產情勢與資源調查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二)農糧產業農情預測執行、分析及督導。
(三)農糧產業受天然災害之查報與救助之策劃、執行及督導。
(四)國內外農糧產業經濟情勢蒐集及分析。
(五)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行情資訊之策劃、執行及輔導。
(六)其他有關農糧產業調查分析。
三、資訊科:
(一)本署農糧資訊發展之策略規劃、聯繫及協調。
(二)本署農糧資訊網站、資料庫之規劃、建置、維護及推廣應用。
(三)農業產銷班組織與資訊業務之聯繫、建置、推廣及應用。
(四)有關電腦設置申請之審核、應用諮詢及技術支援。
(五)本署及各分署業務電腦化、資訊與通訊安全之聯繫、輔導及協助。
(六)其他有關農業資訊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本署設企劃組、作物生產組、農業資材組、運銷加工組、糧食產業組、糧食儲運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各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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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條運銷加工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市場管理科:(一)農產品運銷與市場交易有關法規、政策之研擬、修正、督導及釋示。…
- 第9條糧食產業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糧食管理科:(一)糧食發展方案及法規之研擬。(二)糧食調節措施與價格穩定計畫之…
- 第10條糧食儲運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糧食收購科:(一)稻米保價收購方式、價格及數量之訂定。(二)公糧稻榖收購制度之…
- 第11條秘書室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行政科:(一)上級機關指示及交辦事項之列管追蹤。(二)主管會報等重要議案之彙整、協…
- 第12條人事室設科辦事,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
- 第13條計室設科辦事,掌理下列事項:一、本署單位概、預算及分配預算之編製。二、農業發展基金項下糧政業務預、決算之編製及各項會計業…
- 第14條統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本署與所屬機關農糧公務統計方案之擬訂、策劃及督導。二、農糧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審定、分析、彙編…
- 第15條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二、本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處理。三、政風興革事項及考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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