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植物防疫科:
(一)植物疫病蟲害防疫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及督導。
(二)植物防疫科技之研究、發展、引進及技術服務。
(三)植物防疫技術、程序、方法之研議、執行及督導。
(四)植物防疫資訊系統之擬訂、策劃、執行及督導。
(五)植物疫病蟲害疫情管制業務之策劃、分析、聯繫及督導。
(六)植物防疫人員管理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及督導。
(七)植物防疫人員之訓練及督導。
(八)植物防疫相關國際合作、交流及國際事務之處理。
(九)其他有關植物防疫事項。
二、病蟲害管理科:
(一)繁殖用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技術、程序、方法之研議、執行及督導。
(二)作物病蟲害管理科技研究、發展、引進及技術服務。
(三)作物病蟲害管理技術示範、移轉、推廣、應用之策劃、執行及督導。
(四)生物防治、非農藥防治、整合性病蟲害防治技術之研究、發展及示範推廣。
(五)植物與其產品田間防疫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及督導。
(六)重要病蟲害損失評估之策劃、協調及督導。
(七)有益與有用昆蟲之保護、利用技術研究、發展及推廣。
(八)其他有關病蟲害管理事項。
三、緊急防疫科:
(一)突發性與特定疫病蟲害緊急防治措施之擬訂、策劃、執行及督導。
(二)國內特定植物疫病蟲害疫區劃定及解除之擬訂及督導。
(三)疫區物品遷移許可證明之核發、查核及督導。
(四)重大有害生物防除之策劃、執行及督導。
(五)國內重大疫病蟲害疫情之監測、分析、研判及通報。
(六)國外特定疫病蟲害資訊之蒐集、分析及通報。
(七)特定疫病蟲害緊急防疫科技之研究、發展、引進及推動。
(八)其他緊急防疫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本局設動物防疫組、動物檢疫組、肉品檢查組、植物防疫組、植物檢疫組、企劃組及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 第5條動物防疫組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獸醫行政科:(一)獸醫師管理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及督導。(…
- 第6條動物檢疫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動物檢疫行政科:(一)輸出入動物與其產品檢疫品目及檢疫條件之擬訂。(二)國外動…
- 第6-1條肉品檢查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肉品檢查行政科:(一)畜禽屠宰場管理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及…
- 第8條植物檢疫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植物檢疫行政科:(一)輸出入植物與其產品檢疫品目及檢疫條件之擬訂。(二)國外植…
- 第9條企劃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綜合企劃科:(一)動植物防疫檢疫業務發展政策與計畫研擬、協調及督導。(二)年度施政…
- 第10條秘書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事務科:(一)本局營繕工程、財物、勞務之採購及管理。(二)辦公廳舍及財產之管理。(…
- 第11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三、職員待遇、福利、退休、資遣、…
- 第12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本局歲入、歲出概(預)算之籌編、分配與控制。二、會計報告與年度決算之編製。三、原始憑證之查核、整…
- 第13條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之擬訂與宣導。二、本局暨所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處理。三、政風興革事…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