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權責 第15條 組長、室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下:一、主管業務之籌劃及執行。二、工作之分配、領導及監督。三、文稿之審核或代判。四、主管業務報告之編擬。五、各科工作及權責問題之協調及解決。六、所屬人員之派免、考核、獎懲之擬議及核轉。七、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之編擬。八、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長官注意之事項。九、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