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第17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權責 第17條 各課室站處理事務,涉及其他課室站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課室站意見不同時,陳請分局長、副分局長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